訂房/住宿須知
請您詳細閱讀以下之全部內容完全同意後再訂房
訂房須知
- 電話訂房請您告知姓名、聯絡電話、住宿日期、房型確實人數(含小孩)
- 訂房後,請於三日內 匯入房價三成訂金,尾款於辦理入住時。現金支付。
- 匯款完成後請務必以電話或簡訊告知匯款帳號末五碼 始完成訂房手續
- 訂房3日內如未收到訂金則不在保留並取消訂房不另行通知
- 與使用國旅卡,支付房間費用者,請事先告知,僅限官網線上及訂房電話訂房方式適用, 如與其他國外訂房平台(Booking,Agoda) 則不適用國旅卡消費。
- 訂房專線: 0932-665-072
訂房時間: 08:00~21:00
- 您也可以直接上官網線上訂房系統
住宿規則
- 入住時間(check in): 15:00到19:00
。
退房時間(check out):隔天11:00前
如果無法於訂房當日下午5點到者,請於5點前來電告知
- 早餐:
平日旺日:不附早餐
假日春節:附精緻早餐 (用餐時間08:00到09:30)
- 加人 加床 加被
▲請依人數選擇適當房型,雙人房最多可加一床。四人房最多可加兩床
▲加人: 每房可免費容納一位3歲以下嬰幼兒(不佔床不供早餐) 第二位仍需以加床計費。
▲3歲以上兒童如不加床另收人頭費 200元
▲加床:
平日旺日 500/人/晚
假日 700/人/晚
春節 1000/人/晚
▲如需加床服務者請於訂房時和入住前告知
▲加被:房間已付有棉被如需額外加被,一條將酌收100元(清洗費)
- 房內禁菸:為維護住宿品質,房間及室內空間嚴禁吸煙,若有吸煙需要者請移步到戶外 。
- 寵物:為維護住宿環境,禁止攜帶寵物,如未事先告知,攜帶寵物者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敬請見諒。
- 廚房不提供外借,戶外區備有小瓦斯爐可做簡單煮食泡茶,禁止於室內烹煮食物。
- 為維護住宿品質晚間22:00到早上08:00請降低音量不大聲喧譁和高聲談話。
- 退房時請檢查自身攜帶物品,如爾後發現遺失通知民宿卻未尋獲,恕不負責請見諒。
- 請勿攜帶違禁品集爆裂物品。
- 民宿提供無線上網WiFi訊號請自行攜帶行動上網設備。
取消訂房
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苗栗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或無條件退還。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 0990000402號函發布下列規定:
第六條 (訂金之收取)
民宿收取訂金不得逾約定首日房價30%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
第七條 (民宿違約時之處理)
民宿無法履行訂房契約時,應即通知旅客。其因可歸責於民宿之事由所致者,除退還已收取之費用外,並賠償原約定房價一倍計算之金額。如因故意所導致者,應賠償原約定房價三倍計算之金額。但違約事由發生後,雙方另有協議者,依其協議。
延期
- 旅客於預訂住宿日7日前,如不取消訂房可以延期處理,並請於3個月內使用完畢,延期僅以一次為限。
- 若超過保留時間,將視同放棄,請務必儘早確認延後日期 。
- 旅客於預訂住宿日之前6日內取消訂房,將退還相對比例訂金,不接受延期。